离婚时,女方父亲的车祸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如题所述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原因: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财产损害赔偿,具有很强的人身性。根据《婚姻法》对个人财产的规定来看,具有人身属性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2005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4]1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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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6
如果女方父亲死亡后,没有其他法律继承人,女方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的话,所获得的赔偿金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该笔赔偿金还没有分割完毕,当然不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下面把婚姻法的规定给你,你看一看。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追问

如果男方起诉女方家人要求分割岳父的死亡赔偿金怎么办,(前提:这时候双方已经提出离婚了)

追答

男方不是合格的当事人,他没有资格提起诉讼,因为,男方对岳父不是法定继承人,他根本没有资格以继承人的身份起诉分割这笔死亡赔偿金,这一点你无需担心。

追问

赔偿金已经到位,只是女方家庭还未进行分割,或者女方提出放弃这笔赔偿金留给母亲看病,这样做可取吗?

追答

没有问题,就这么处理他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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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8-16
死亡赔偿金中的丧葬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不能作为遗产,死亡补偿费中由女方继承的份额,在没有约定夫妻个人财产制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3个回答  2012-08-16
离婚时候如果女方对父亲的死亡赔偿金还没有继承,就不会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追问

如果男方起诉女方家人要求分割岳父的死亡赔偿金怎么办,(前提:这时候双方已经提出离婚了)

追答

男方没有这么权利,会被法院驳回

追问

赔偿金已经到位,只是女方家庭还未进行分割,或者女方提出放弃这笔赔偿金留给母亲看病,这样做可取吗?

追答

可以

第4个回答  2012-08-16
主要是看女方何时继承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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