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老房子拆迁,回迁一套,又首付5万买了一套(两套房子都在回迁协议上签的协议),后来开发商不给贷款,剩下的房款自己从农行带的,2010年取了公积金付清了所有的银行贷款,又给开发商交了7000元的房产证办理费用,但是2012年5月从房产局查了一下,居然一点房屋信息都没有。房产局的人说开发商可能用大证去银行抵押贷款了。我现在想卖房该怎么出售?还能否更名?像这种开发商我该如何维权?
一、买房几年后拿不到房产证维权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扩展资料:
房产证办不下证解决方法:
如果此房存在不可逾越的他项权,如抵押权以及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业主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如果能够办理,而对方拖延不办,业主则可以起诉要求办理房产证,并依合同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当时就一份回迁协议,上面包含后来买这套房子的信息。能当合同用么?
追答你现在要想卖掉房子?更名是完全可以的,产权证又没有办理出
追问那更名是找开发商?还是去房产局?需要什么东西么?
追答找开发商就可以。带着你的回迁协议和相关证件及买家的信息,更改此房屋的产权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