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要表达出来,我初中的时候也喜欢上了我的语文老师,我们也都是女的,特别爱,对她言听计从,关心到她家里所有人都认识我,我初中的每一篇日记写的都是她,直到现在毕业七八年了我也联系她,但好像不是男女的那种爱,更超越了那种爱,是尊敬,崇拜,有一次她生日我把我的日记整理出来送她了,她说她看哭了,我有时候想请她吃饭,她也会拒绝,她有时候会很烦,会有压力,会觉得我是在缠着她,我也很烦恼,在她心里我只是她的一个学生,一个过客,但是我不在乎,我喜欢她就可以了,她也知道,这就可以了,在我心里她是最重要的人!表达过后就把这份爱藏在心里,用行动证明给她,如果有一天你能考上师范大学然后回来跟她在一起工作不也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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