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就职,2015辞职在A城从某国企去考研,可是当时只办理了离职手续,由于社会阅历少,还不明白公积金的重要性。。当时辞职后没有继续补交。现在打算在B城(与A城同省)买房,了解到公积金贷款只能是交足6个月的才能贷款,而且与缴纳年限相关。这样情况下,能不能办理补交?如何办理?补交后的年份可否与之前的年份叠加?求有经验者指点一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