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对方一起去了他的车的4S店,给我保险公司打了电话,但是没等定损员到,我们先离去了,4S店的人说会处理好之后的流程。然后4S店要我修好车后去付钱(垫付)。再拿发票去保险公司报销。
可是下午我去自己车的4S店,等定损员到后,定损员说,定损结果出来后,就会把钱打给我。对方的也是。但是需要先定损。
我现在的疑虑是,对方的定损结果什么时候出来,需要我知道么?保险公司会通知我还是需要我去问谁?
我担心对方车的4S店会不会没定损就先行修理,这样我不是拿了发票就可以报销的吧。
一团乱帐,希望有专业人士或有经验的人指点一下。
谢谢。
4S店应该会按照 交警开的 “事故认定书”上的程序走吧…… 唉
是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
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如果确认是全责方后,就由全责方和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来承担对方被损车辆的维修费用及其他损失。
但是保险公司只是根据客户当时购买的保险承担有限的责任,而且在实际过程中保险公司会和对方被损车辆的维修4S店联系,谈好实际维修需要的价格,如果被损方能接受那该可以用全责方保险公司的定价来维修,如果对方不满意那就需要沟通,协商不成那就只有走法律程序了。
扩展资料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是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
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如果确认是全责方后,就由全责方和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来承担对方被损车辆的维修费用及其他损失。
但是保险公司只是根据客户当时购买的保险承担有限的责任,而且在实际过程中保险公司会和对方被损车辆的维修4S店联系,谈好实际维修需要的价格,如果被损方能接受那该可以用全责方保险公司的定价来维修,如果对方不满意那就需要沟通,协商不成那就只有走法律程序了。
扩展资料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