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5个月个人问题提出离职,离职时有签离职协议,其中两条是这样的“三、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和解款合计人民币 元(和解款为甲方所有应得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等事由),甲方对此予以完全接受,无异议。四、乙方支付和解款后,甲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请问我还能申请补交社保或是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