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7年被单位辞退,如何计算赔偿问题?

(1)1995年至2001年单位更名,新单位不承认此6年工作年限;
(2)1995年10月至2012年5月工作17年,上年度月薪3000元,1995年收押金1000元,
(3)95年,98年,2002年,2008年,2009年,2011年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2011年12月31日,
(4)2011年4月份至2012年5月份没有通知就每月克扣500元,有没有拒不支付工资?
(6)2012年1月至5月未签订合同,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被单位拒绝,
(7)2008年签订劳动合同违约金50万元,
(8)2008年签订竞业协议中违约金50万元,限制两年竞业,按工资10%赔偿.是否公平?
(9)五险一金有段时间缴纳,有段时间没有缴纳,是否按1995年至2012年工作时间补缴?
(10)单位在2012年5月下旬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代用金?
请问以上如何计算赔偿金?请问详细算法与法律依据?

第1个回答  2012-05-25
联系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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