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房产归属及分割问题,急求专家及有经验人士详解。

家庭背景:本人生于1987年,父母在1999年离异,我判给父亲但是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我的户口一直在我父亲这里,到2010年,我的父亲再婚,我后母有一儿子,目前20出头。
家里原有一套平房,是单位分的房子,没有产权没有房产证,该房子在与我母亲结婚时就已经有了。
房子约40平米,2011年拆迁,到目前2015年6月回迁。
补充:1.房子回迁时缴纳的3.8万元面积差价由我后母出钱的,但是没有明显证据证明是她出的钱。
2.目前房子的装修是我找的人,并且付的钱,有将近5万元。
咨询问题一:该住房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咨询问题二:如若我的父亲和后母离婚,这个财产怎么分割?我后母能分到多少?
咨询问题三:如若我父亲先去世,这个财产继承又是什么比例?
咨询问题四:上面所列的两条补充事项是否会影响法院审判? 是否会影响分配比例?怎样才能保障我本人的最大利益呢???
咨询问题五:如若我后母先去世,她儿子是否拥有继承权?

    原40平置换的部分属于婚前财产。

    离婚后,如果你后母能证明那3.8万属于她婚前财产支付,她将分得相应的面积差额部分,如不能证明,她也可以分得这部分的一半。

    如你父亲先过世,没有遗嘱就得按法定继承,你和后母及她儿子(你父亲再婚时他是否年满十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算继子)各三分之一或各二分之一。而后母的财产因为你不是继子是没法继承的。

    会有影响,如能证明第一条的钱是你后母个人婚产财产,那她和你父亲对这套房产算是按份共有,如果不能证明,她拥有差额部分的一半产权。第二条只能是说在以后需要分割时,装修对房屋增值部分由你个人受益。因为装修拆旧太快,所以这一条中你的受益不会太多。

    保障你权益的最好办法就是直接过户你名下,或者你父亲通过遗嘱将他名下的财产全部由你来继承。如果不能过户你名下,装修的五万块钱就得由大人出或对此有特殊的约定。

    如果后母先过世,她的财产由她儿子和你父亲共同继承。

     

    最后补充一点,该房产证上有无你后母的名字,如没有可按上述处理;如有则是父亲和后母共同共有,一般支持各50%。希望你父亲能尽早的对此房屋有个好的处理方法,免得以后他的亲人之间起冲突,留下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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