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也没打欠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11-06
你好。最好能够出具证明你与老板的事实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追问

有人能证明我跟老板确实存在有雇佣关系能行吗

追答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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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1-06
群起而攻之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9
  最好能够出具证明本人与老板的事实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1-06
你有合同吗?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仲裁的追问

没有啊,,就是一个私人的门头

追答

有点麻烦,你可以找到人证物证证明你们是雇佣关系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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