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工资不给也不打欠条怎么办

如题所述

很少听说老板拖欠工资还给打欠条的,有没有欠条都没有关系,只要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属实,就要设法讨回,讨回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理性讨薪。这种办法楼主已经使用过多次,每次都被老板以没钱为借口驳回,此法已经失效。

2、专业讨薪。委托“讨债公司”有偿讨薪,此法有一定作用,不妨试一试,但要支付“讨债公司”一定比例的佣金。

3、依法讨薪。就是到当地镇劳务所申请调解,此法比较快捷,有时劳务所一个电话就能讨回工资。如果劳务所调解不成,就要到上级劳动监察大队申请仲裁,前提是要提供和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转账记录、同事证言、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此法效果也比较明显,但需要一些时间。此法如果还是不行,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07
一、若是劳动关系: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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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是劳务关系: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3-07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携带本人有效证件。监察大队受理后会责任单位主管人员处理此事的。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当然你也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录音证据,或者照片视频之类的。
第3个回答  2013-12-10
  一般来说劳动部门首先会和公司进行调解仲裁,法庭是最后的选择。从现在这种情况看是调解不成了,建议你们采取法律手段。现在国家正在打击工资拖欠的现象,希望你们好好利用这样的机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是到法院起诉,保存好你们的证据。由法律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该争取得就要争取,你的那些担心往往会被他们利用!现在你是在为你们争取权益!
第4个回答  2021-08-21
找法院法院不理,说没欠条和身份证。到监察大队,说不是他们管。到劳动保障局,保障局说不是他管。就这样一直要不到钱。我该怎么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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