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有以下哪些情节之一,委托代理终止

如题所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

    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

    代理权限

    代理期间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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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20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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