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了我的钱,有借条,有转账的回执单,也按照程序起诉了,并冻结了他名下多处房产中的一套。去他家送传票的时候,发现欠款人进神经病医院了,我与法官及律师到医院确认了。后来法官打电话给我说希望能协调一下,让他父母负担连带责任案子好处理。但是要我放弃除了本金以外的其他诉讼请求,我当时并不同意协调。但没有完全拒绝法官。其后我主动打电话给我的律师询问他的意见。他告知我,他说协调的话是对方当面就付给我本金,并负担一半的诉讼费。不然的话让我继续起诉。他说的跟法官告知我的有些出入。但我还是相信我律师的话。在开庭时间到了法院。法官告知我对方父母现在要求中止审理直到欠款人精神病治疗好。并劝我说还是协调的好。不然这个官司有的拖。我当时很有意见,约定对方偿还我多少钱根本完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跟确认,你们就跟对方谈条件,根本就没有询问过我的意见,但是法官说他当时跟对方父母协商的时候我的律师在场,我的律师说我已经全权委托他了。所以才有现在协调节结果。我当时真的很无语,再去跟对方协商还款细节,对方就称还是要申请中止诉讼。我的律师就一个劲的催促我签调解书。对他之前说的全盘否认。只告知我你不签就一分钱都讨不回来。法官跟他是熟人。你才能拿回来这么多钱等等。。在他的轰炸下,我还是签订了调解书。。。签之前我问了律师,我签了调解书,会不会终止冻结他名下的房产。我的律师说不会。。
我现在回家来一想,我就感觉都一个套,完全就是欺负我是外地。还是二十几岁的女孩子。
我的协议内容如下:
一、被告于某日之前原告本金,被告法定代理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原告对其他诉讼请求自愿放弃
除此之外没有写过任何终止财产保全的东西,
1。。。。请问法官那边能否擅自终止冻结对方的财产啊。
2。。。。请问我碰到的这个情况。碰到对方是精神病就没任何办法了。任由对方中止审理?
3。。。。请问法官跟律师那边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碰到这些不合理的事情我该哪里去申诉,又该如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