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如果是欠钱的话那么我认为是应该的,因为欠债还钱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如果是要所谓的青春损失费的话,那么我不认可!毕竟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要损失也是两个人一起,而且严格来说,“青春损失费”是十足的“民间语言”,从未见于任何法律。正因如此,任何人在分手之后关于“青春损失费”的主张因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在我看来,我不反对男女情侣之间的正常交往,但是我特别不赞同男女朋友在婚前的轻易同居,我认为我们需要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要珍视自身的名誉;其次,男女之间应诚实相处,守信用;再次,如果真出现分手的情况,一方提出赔偿青春损失费时,应向提出要求的一方讲清道理,而不要随意留下任何书面的诸如“欠条”或“借条”一类的证据,总之恋爱中的男女在恋爱过程中都应有健康向上的恋爱观,都应坚持自主、自立、自强、自爱。
我觉得不应该。
两个人在谈恋爱的时候肯定会有一些花销的,否则两个人不可能每天都去爬上逛公园。既然要花费肯定就是要在一个人的承受范围之内,而且这种花销也都是男生自愿的,一般女生不会去强迫。当然在一起的时候男生为了讨女孩子欢心也会送女生一些小礼物,以促进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在一段感情里大家肯定都会有所付出,如果计较太多的话,大家都不敢再去触碰爱情,害怕受到情感和心灵上的双重伤害。
男生如果不想花钱就别找女朋友,既然找了分手的时候就大方一点,不要想着找对方要钱。虽然男生花钱买了礼物,但是女生消耗的是自己的青春和情感。钱花掉可以再赚回来,但是消耗的青春是不能用钱买回来的。就算男生用一些非正常手段把钱要回来,或者是女生不想纠缠主动把钱给男生,都只能证明这个男生的人品真的有问题。
不应该呀,分手了为什么他还要跟我拿钱呢?假如说他是一个为人正直,并且确实是有急事需要用钱,到时候这钱借出去也能够及时偿还给我,那么这个钱,我借给他,没有问题,但假如说他是属于那种无赖的人,那么我这钱给了他,那也就相当于打水漂了,而且我们的关系不是特别好,分手后已经是互相没有往来的关系,他这时候找我要钱,我为什么要给他?
涉及到金钱问题的,只要不是你的父母,以及和你最亲近的人,那么都是不应该的。分手后,就已经证明你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就算你们没有分手,但是你们在没有结婚的前提下,一个男生能跟一个女生要钱,就已经是一种没有责任没有能力的表现。有能力有担当的男生,是不会跟女生拿钱的。何况现在你们已经没有情侣关系,已经分手了,没有联系了,那么如果还有金钱往来的关系,就很容易牵扯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