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金额不是很大,女方不需要还钱。
很多男女双方在谈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或者向对方表达情意,经常会互赠礼物或者互相转账,而互送礼物或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可以视为一般赠与,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款的情况下,主动以转账、发红包等方式给予其金钱的,不构成借款,只能认定为赠与。
总结
恋爱期间,男方向女方给付一定的财物属于常见行为,在分手时,因为财物是否返还容易产生争议。哪些财物该返还,哪些不该返还,司法实务中没有统一标准,男方在恋爱期间向女方多次转账,金额较大,应当返还给男方,理由是男方向女方支付款项是以结婚为目的,在目的无法实现时,女方获得该利益没有合法依据,所以应当返还。
如果是男方主动给女的花钱,是不应该还。
当爱情之间只能靠金钱来维持,这样的感情你还要吗?我又想到了我以前做的一件蠢事。当时谈的一个男友比我小一岁,思想什么的都很幼稚,可我就是爱他,想着他以后会好的,那时快到520了他给我说他想买个乐高,但是他没钱,我说多少钱,我给你买,他说“不贵,400。”
这可是将近我半个月的生活费啊。可我就是傻傻的把钱转给他了,他都没问问我,我后半个月怎么吃饭,我还有没有钱,自从这件事后我的心已经凉了一半。过了没多久这段感情就不了了之。
我真的是太累了,付出了一片真心,他既不会心疼你,也不会安慰你,不会疼你,我不知道是他不够爱我还是他太幼稚了不知道该怎么对女朋友。
也许经历过一段狼狈的爱情,到下一次的时候才能够避开很多的雷区吧。从此之后我决心不会再和比自己小的男生谈恋爱,太累心了,他什么都不知道,只顾着自己玩。
有人说肯为你花钱的男人不一定爱你,不愿意为你花钱的男人一定不爱你,这句话是有道理。但也要看在什么情况下,结婚后,他为你花钱,你花他赚的钱是理所应当的,但如果没有结婚,你们在谈恋爱,在上学的时候,还是要多为对方考虑考虑吧。
作为一个女孩,应该自己也有自己的能力,可以用自己赚的钱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是一味地靠着男生,你要有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