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把诉状递交到法院之后,法院接收了诉状但没让交诉讼费,说等通知在缴费这算正式受理吗

我于2012年9月4日将民事诉讼状递交到当地法院,法院当时接收了诉状,但没有让交诉讼费,只告诉我说等他们通知再交诉讼费,可现在转眼已经快过去三个月了,我一直没有接到法院的通知,请问这算是正式受理案件吗?谢谢

不算正式受理,但法律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在七日内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对不符合的决定不予受理。所以你尽可以去找法院要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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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6
不算正式受理。建议去找接收诉状的法官询问,别超了诉讼时效期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8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
  二、关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后果当事人逾期不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第3个回答  2012-11-30
快去吧 把好消息告诉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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