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抽奖类赠品价值不得超过5000元,是指单个奖项最大金额。必须在广告中清楚明白地说明有奖销售的办法和奖品价值,并且最高奖不超过5000元。
补充:
1、广告中承诺售出商品,提供服务时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即明确说明赠送什么礼品,赠送多少。
2、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把不正当竞争行为划分为限制竞争行为和妨碍公平竞争行为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