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买的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房照过户了,写的我家名字,我家城镇户口,要动迁了问动迁赔偿问题

94年买的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房照过户了,写的我家名字,我家城镇户口,黑龙江,现在要动迁了,我想问下这个动迁款是确定归我家所有还是归村集体所有,怎么赔偿,另外我家还开了个小食杂店,赔偿方面有没有别的要求,请专家详细解答,这种产权关系不合人情,从网上查了些资料,看的闹心,请专家回答万分感谢

你的这种情况要当心,因为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的,是不能买卖的。农村的房子所有权是根据集体土地使用证不是房产证。按法律规定不在一个自然村的人是不能进行土地买卖的,集体土地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转让。一般像你这种情况能拿到房子的补偿款也就不错了,一定不能强迫要求土地的补偿,因为真追究起来你们的买卖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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