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是2010年订婚后才同居的,订婚时礼金是5万,包括一根项链和耳钉,大约7000左右。
现有一男孩,14个月,一直住在男方家。小孩13个月的时候,女方不声不响的跑了,(据了解是因为女方嫌天天带孩子不自由)并且疑是有外遇,并断开所有与男方的联系,有QQ聊天记录为证。现在家中,不肯回来。
没有登记,男方是浙江的,女方是贵州的
请问,男方想起诉女方,是在哪里起诉。
小孩子能否判给男方,并且退回礼金和首饰。
目前女方是没有工作,能否要抚养费,大概是俺什么来算的,
起诉用什么名义起诉,
请专业的法律人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