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暴多年且分居两年,第二次已起诉离婚,尚未开庭,但法官告诉我,因男方不同意这次还不能判离。

我带着孩子在外租房,男方不负担孩子抚养费,虽然他只是机关单位的司机,但单位的特权能帮助他打通法院的关系,请问只要对方不同意我就离不了婚吗?拜托专业人士告诉我有什么好办法能快速离婚?

不是,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时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内容中与现行《婚姻法》不冲突的情形,具体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现行婚姻法冲突),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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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4
不是的,这不是由一方当事人可以决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对于一审不能判决离婚的案件在确认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对于这样的情况,已经完全符和了法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你可以找出特权的证据申请回避,并且拿出家暴的证据,也可以刑事自讼告他虐待
第2个回答  2012-04-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你的所述确有证据来证明并经法院庭审认定,应该认定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如果你自己确实认为应该离婚并且必须离婚,那么,应该在夫妻感情破裂上多举证,最好委托律师配合你出庭,争取达到你要求。但是,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你也要适当考虑:是否丈夫对你还有感情?如果你坚持离婚,即使法院告诉你,可能判决不离婚,你也要坚持你的意见,因为这不仅是你的权利也是你有事实来坚持的理由。
纵横法律网-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陈苏五律师追问

感谢您的回复,请问您所说的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包括哪些方面?对方坚决不离的原因主要是怕分割财产,假如对方就是不离您有什么好的、实用的、能快速解决问题的办法吗?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和手中的权利真的能绑架法律和执法者吗?我独自带一个14岁的孩子,月工资只有2300元,生活成本太高,压力太大,所以恳请您能提出一些建议。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及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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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4-24
一审再不判决离婚,你可以上诉到上一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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