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我们小区交停车费时按小时计算的,进门时刷卡计时,出门时再刷卡,然后计算机会计算时间,之后直接把钱从卡里扣除。停车费的标准是:1元/小时。

现在如果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在电脑系统上作手脚,把“1元/小时”偷偷的改成“2元/小时”或“3元/小时”。那么小区里有200多辆车,每小时多收1元,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请问如果物业公司这么做,并且达到一定法定数目是否构成犯罪?还是按普通民事欺诈和侵权来处理?

大家就帮我回答一下本案属于“犯罪”还是“欺诈”就行。不用考虑过多的,比如证据什么的。我只是举个例子,没有真的要去报案!

其实关于单位是否可能构成诈骗罪的主体一直以来是由争议的.象你说的这种情况个人认为不存在,假设事先车主已经知道或者已被告知收费标准是1元/小时,你私自修改计费系统,别人被多受了钱肯定是知道的;只有可能其单位主管或责任人员违背物价局有关车辆停车收费的相关规定,比如规定1元,却告诉车主是2元,这种情况如果是以公司名义进行,但非法所得归个人所有,达到一定数额构成犯罪的,仍只对相关人员以诈骗罪论处,至于以公司名义,非法所得亦归公司是否可构成单位诈骗罪,存在争议。二者的共同的法律后果是直接主管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后者还要对单位判处罚金。

如果达不到诈骗罪的追诉标准,自然按一般的民事欺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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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17
欺诈,数额巨大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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