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上门女婿,现在提出离婚,女方无明显过错,可以提出什么赔偿?

男方是上门女婿,育有一女,想把女儿归给女方,女儿差一年成年。现在提出离婚,原因是在外养了小三。女方长期赋闲在家,但是安分守己,没有明显过错。男方离婚之前就跟那个女的同居生活,但是没有明显证据,这种情况下要选择什么离婚方式。男方离婚之前就没有给女方生活费,这样是不合法的么?离婚之后要给赡养费么?男方对女方的母亲,也就是男方的其实,就是上门女婿了。这样对女方的母亲父亲有抚养的责任么?那这样每个月的抚养费至少给多少?除了非法同居的赔偿,还能有其他的赔偿么?

提出主张,是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所以女方当然可以提出赔偿。
问题是,如果仅仅是:
男方是上门女婿、提出离婚和女方无明显过错
这三点,法院不会支持女方的赔偿要求的。
离婚法定赔偿的情况是: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而且要求另一方是无过错方
无明显过错不意味着没有过错
所以啊,即使有上面的情况,女方也不一定得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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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1
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
男方离婚后没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
抚养费仅在抚养子女时产生。
女方可要求经济帮助金。
第2个回答  2012-09-02
你可以索要你女儿的赡养费,具体多少按照你老公的经济条件。至于你的父母你的老公没有赡养的义务。。。
第3个回答  2012-09-01
1、只要是合法婚姻都受到《婚姻法》的保护。
2、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男方有婚外情,是不能乱说的,除非男方承认。
3、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前者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后者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到地方法院诉讼离婚。
4、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给予对方生活费,也可以不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5、赡养费是子女对父母的。夫妻之间没有赡养义务。
6、离婚后,解除婚姻关系,没有义务再对“对方父母”尽赡养义务。
7、子女成年的,可以不给抚养费。
8、非法同居,在法律上没有赔偿标准。但受伤害方可要求在分割婚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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