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6月23日被人打成重伤,因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于9月23日犯罪份子被派出所拘留了,后在派出所和村委会出面因达成了两份协议,派出所是按轻伤作的调解协议,村委会写的协议是:如果鉴定是重伤则按国家标准赔偿给我(因当时复查鉴定结果没出来)。因此犯罪份子被放出来了,他放出来后就不履行协议,我们也多次要求派出所(并写了书面申请)要求被告履行协议都没有结果。10月18日重伤鉴定结果出来后,派出所而是第一时间告诉被告外逃,有两次我们看到了被告而报警才知道并没有通缉他,上个月我送控告状去检察院,他们说:证据确凿、不存在要我们侦查,只要派出所把材料交到检察院,我们就可以批捕他,我多次要求派出所把材料送去检察院,并写了申请书,他们的理由是人没抓到就不能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