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防卫过当捅死同学被判缓刑
正义网陕西9月3日电(通讯员 陈利民 马艳平)面对同学不法暴力侵害,果断用携带水果刀进行防卫。日前,经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汉滨区某中学学生李某用刀捅死同学一案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同时因李某监护人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部分和解,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期四年执行。
2009年12月15日下午,被告人李某(15岁)和同学陈某(15岁)因为观看本校初中一年级拔河比赛时挤推发生口角,被他人劝开后,陈某认为李某伤了自己面子,就威胁李某“你等着!”。此后,陈某两次给李某打电话要求李某向自己服软示弱,李某没有理睬。当晚9时,陈某以“你不给我帮忙打李某,我就找人打你”胁迫和纠集同学张某、陈甲、孙某等6人守候在学校门口围堵李某。后遇李某从学校出来,即上前围住李某实施殴打,李某被逼用携带水果刀刺中陈甲,致陈甲主动脉破裂填塞心包死亡。案发后李某父亲主动赔付被害人家属50000元。
据悉,该案是汉滨区首例对校园暴力适用防卫过当条款判决案件,对于遏制校园犯罪有着积极法律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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