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三个多月,现在还在做工伤鉴定期间;我想去其它的公司上班,这样会影响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吗?

如题所述

不影响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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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8
对伤残鉴定没有影响。
对工伤待遇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有影响。
对停工留薪期工资有影响,不能再继续享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18
先跟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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