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小区前三家物业公都跑了,目前小区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了三次都是无果而结束,街道、居委会不愿代行业委会职责,公司多次做工作都是无果的,目前还面临着电梯定期检验到期,而物业公司没有合法的物业服务合同只有过半数的业主签字入备案手续,各位专业人事给出个可操作的流程来,谢谢!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业主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职责。
现在是居委会、街道等相关部不愿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呀,还有其他方法没有?
说明谁都不想管这闲事,有物业在的话就物业做着,最好的办法还是业主们自己尽快的成立业主委员会。
能否有具体的操作流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