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诉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你可以不出庭,但一定要给法院提交你的意见。既然同意离婚,问题就变得简单了:如果不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同意离婚就完了;如果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或其中之一,委托律师代理最好。
追问他说孩子归他抚养,那财产我也就不要争了,抚养费我也不用出,但我想将他家的一套房子赠与给女儿,他不同意,我是否应该请律师打官司啊,我不想闹的太僵了,谢谢
追答房子如果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商量赠与一事;请律师出庭最好,你自己可以不出庭,又能保证维护你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