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父母离异,当时A还十四岁,母亲就离家出走,这以走就是十一年,跟家里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去抚养孩子,当时A的弟才十一岁,全部都是有父亲和奶奶带大的,现在母亲回来要求孩子赡养。请问朋友们我需要给她赡养吗?
她的哥哥现在找律师要起诉我家,我应该怎么办,我们不想赡养她,我全家都是这意思,都非常恨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夫妻离婚后,就没有义务赡养对方的父母了,但是对于自己的父母,是要尽赡养义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她在外面逍遥自在了,现在想着要自己的孩子去抚养, 她在家的一段日子就没有干过家务活一直跟父亲吵架闹离婚,她就没有往家做过什么贡献,一直都是爸爸和奶奶在做,奶奶活一辈子干一辈子,到临走的时候都没有享受一天福,知道我奶没有了,也不说回来,离家出走后,我们一直在找她,可她的兄弟姐妹们一点忙都不帮,都瞒着不给我家说,找了将近8年了,最后放弃了,曾经我问过我弟一句话,你对咱妈怎么想,回答说:对她没有感觉。
追答其实我想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你的父母对你母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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