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贷款是办理的一年期的个人消费贷款,现在已经超期两个月了,现在我只能承认我是被人骗了。这笔钱不是我本人用的,是朋友用了,说是一起投资买房。说是房子卖掉后就给我还本息。10万元贷款办下来就给他了,我一分未动,但现在却联系不到他了,因为盲目信任他当时也没有让他写借条,现在我只能做最坏的准备。但我个人只是个靠一千多元固定工资吃饭的刚毕业两年的小人物,根本没能力还那笔款。哪位懂这方面法律的人士能给解答一下,这笔贷款还不上的话会怎样,是不是要判刑啊,那要判多长时间?非常急,请好心人帮忙解答,献言献策。在此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