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月份已经大学毕业,去年与一家民企签订三方协议,但现在我考上公务员(当地的工商局),面试体检都过了还剩下政审和公示。之前签的那个公司让我现在提前去报到上班(报到须知上其他人都是10月份报道),我跟他们说了现在去不了,他们就说如果现在不来十月份就没职位了也就说不要我了,现在我们达成口头毁约意向了,就是还没有那个毁约书。PS他们不知道我考上公务员了。 我考的公务员和那个公司在同一个城市,我毕业报到证上写的是当地的人事局,党关系开的是那家企业的党支部。
现在问的是 我还需要和那家公司签订书面毁约函吗???对即将到来的公务员录用会用影响吗?可不可以不去学校改派直接等上班后让单位去当地人事局调档案。。
急求专业人士解答 回答OK会加分的。谢谢各问大神!
没影响。三方协议范本中有一条:乙方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国家及地方志愿服务项目。经书面告知对方后,本协议解除。
这一条体现了国家鼓励应届毕业生继续升学、从军、考公和参加志愿服务的政策导向,任何单位不得阻拦。因为公务员有这种优先录取权,所以不会理会你之前是否签了三方。
扩展资料:
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这里所依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因此,政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不同方式参与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及实施的活动也是一种履行公职行为。
仅以履行公职为标准,还不能作出明确的界定。有一些在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他们从事的也是公务活动,但并未纳入国家的行政编制序列,因而不能认定为公务员。
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对于“编制”一词,实践中有多种用法,除使用行政编制外,还有政法编制、国家编制、机关编制等。这里的“编制”系指各种纳入国家编制管理机关管理的机构序列及人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编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