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上食品销售仅限分支机构进行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意思是只能办理分公司进行销售。

企业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

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分公司、办事处税收待遇不同,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上。

扩展资料

企业的分支机构间经常会发生货物移送的行为,总机构为了避免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可以按照《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以及后来的补充规定 国税函[1998]718号。

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2]802号)的规定,设立办事处一类的机构,不开发票,不收货款,货款由客户直接汇至总部,发票直接由总部开具给客户。该办事处只是对货物的移送负责监督和保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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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意思是你本公司不可以经营。
第一 我国发放食品销售的许可证是以企业算的,每次针对的只是其中1个企业。
第二 你总公司没有办理许可证,而分公司办了,就会写这么一句话。
第三 如果你的总公司要经营,也要单独办理一个许可证。
第2个回答  2012-07-16
好象是要开设专业的分支机构(一般为非法人分公司之类)来从事该项业务,不能在公司总部与其他业务混合。
第3个回答  2012-07-16
说明母公司不是生产企业,只是研发部门不具备经营资格,只能办理分公司进行销售。
第4个回答  2012-07-16
就是分支机构才是真正从事食品销售,这样标注的原因是,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法人营业执照的范围,所以在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上要体现“食品销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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