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某位女性个人名下拥有一个写着“出让”的房产证件,期限是2002-2052年,50年,国有。请问什么是具体的房产出让?出让金怎么计算?该名女性的儿子可以继承该出让房产吗?
该房产是一个小门店,非住宅用地。50年后如果女人逝世,儿子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来保下该出让的小门店吗?
承包期之后呢?可以由儿子续费承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