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出轨了,对方是一个有三个孩子有家庭的男人,他们是初中同学,最近几个月联系非常紧密,而且双方都有各自离婚,重组家庭的想法。现在我妈妈和我爸爸闹离婚,但是我妈妈不想马上离婚,想两年后等一笔钱到帐,把全家的资产都凑齐之后,带走一半财产和那个男人走,爸爸说在这两年里他会尽力挽回,但是我和妹妹都不想坐视不管。我曾经给那个男人打过电话,那个男人说除非他消失,否则他不可能不联系我妈妈,我们一家在苏州,他家在贵州遵义,虽然不能见面,但是短信电话每天都有,爸爸已十分失望,我该怎么挽回这个家庭。我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平时没有太多时间在家,我妹妹读高中,希望大家能给我点建议,十分感谢!
昨天晚上我想和我妈好好谈一谈,我叫她老妈,她也不答应,并且表示现在不想和我谈,以后会和我谈。我就怕时间拖得越久,她就越和那个男人分不开,而我又在南京读书起不了什么作用。
追答我作为一个局外人不了解你家的具体情况也难以帮你做决定,看得出来,你和妈妈的关系也恶化了。拖得久会分不开倒不至于,他们的情况在那里,来自各方的阻力不会少,他们说不定现在还在重逢的热情期,才会忘却各方阻力。他们若非爱得死去活来,否则不会长久,他们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你保存实力,淡定处置,待到他们感情出现裂痕时再润物细无声嘛
追问十分感谢你的建议。
对婚外恋行为本身,中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是,因为婚外恋行为引起的虐待、遗弃、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溺婴、伤害、凶杀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结果,中国的婚姻法、刑法及一些单行法规均有相关的规定。对于婚外恋引起的上述行为,必须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按不同罪名,依法定罪量刑,坚决予以严惩。
当夫妻因婚外情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如果无法通过协议分割予以解决,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法院在审理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时,主要考虑以下三种因素:
(一)照顾子女和女方原则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因为子女和女方一般属于弱势群体,一旦离婚会对其造成极大的精神打击和物质压力。
(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夫妻婚外情离婚时,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三)要求损害赔偿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有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夫妻因婚外情离婚时,如果有婚外情一方的行为构成了重婚、姘居,或者在离婚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收集证据吧,况且,你母亲找的这个男的,有三个孩子还有家庭,居然还会出轨,说明此人也非是善茬。你母亲即便得偿所愿和他在了一起,也难免被骗财骗色。
证据足够充分的情况下,且你爸没有出现婚姻中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而导致离婚的,协议无用的情况下,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由法院裁定。
如果你父亲无错,明确告诉你母亲,任性没有好结果。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那男的却非好人,甚至推迟离婚等钱到再捞一笔,都可能是那男人的怂恿。
爸爸之前对妈妈比较冷淡不太体贴,这也是他们离婚的一大原因,我和爸爸沟通过,爸爸现在有所改变,对妈妈很好。另外,那个男人我也找过他,和他好话坏话全部说尽,后来他对我说他要一贱到底,看我们谁狠。所以他那方面几乎是没有希望了。昨天晚上我和我妈妈沟通,我妈妈尽然说:你算什么东西,你凭什么找我谈。那时我忍住怒火把所有的道理,利弊说给她听,至于她究竟心里怎么想也不愿意和我们沟通。现在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