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怎么办。。

房屋毗邻纠纷。商品房类型房屋。
法院的判决书居然把整幢楼公共的1/2外墙判给了一套房屋的一户住户所有.(该房屋共8套住房.10多套铺面及车库)...购房时所交房款是根据房管部门计算出的面积交的.房管部门计算面积是根据房屋测量规范(国家标准 GB/T17986-2000)所计算的。1/2外墙已经分摊到各户.
这种法律的判决书是否生效?若生效的话起诉是必须的.除了起诉还可以告人民法院不作为或别的什么吗?(因为人民法院里人吃过黑钱)

 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判决错误的,要视情况来确定该如何处理:
  1、如果是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的,则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则上级法院来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是生效的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的,则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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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22
若判决没有生效,可以提起上诉;若判决已经生效,依法可以申请再审。
第2个回答  2012-09-27
不满就上诉,时间是15天,一旦时间过了,判决就生效了
第3个回答  2015-07-02
  法院判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民事案件可以直接上诉,如果是刑事判决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147条、140条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有异议、驳回起诉三种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182条、183条之规定: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1)一审判决:没有在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内上诉的,生效。

(2)二审判决:作出判决后生效。

(3)判决没生效,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4)判决生效了,只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检察院抗诉,要求重审。

(5)法院不是行政机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有证据证明法院吃黑钱可以报公安,公安自然会捉人。

以上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写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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