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现在有点关于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想咨询

在农村两位老人有两儿一女,两位老人长年有病,需专人照顾,儿子几乎没照顾过,老人有工资,看病也没花过儿子钱,女儿长年的住在娘家照顾两位老人,因照顾老人,女儿没时间和机会去挣钱,现在两位老人都相继去世。女儿没分到任何遗产,两个儿子还要撵女儿出家门。女儿觉得不公,想上告法庭。这种情况,遗产应该如何分配?女儿应得到多少遗产?
谢谢大家的关注。非常感谢。女儿在35岁,丈夫去世,留下三个女孩,女儿把三个女孩都供着上了大学,家里很穷。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尽心尽力的照顾两位老人。

1 既然老人没有留下遗嘱,所以说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其遗产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所以说就应该由其子女继承。
2 我国继承法还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说你女儿可以分得的遗产至少是其所以遗产的三分之一的。
相关法条: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补充问答:证明儿子几乎没有照顾过老人,这当然需要证据,有人证或者相应的物证都是可以的,还可以从因为其儿子都在工作没有时间照顾等方面去举证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他是一般的百姓还是官员的,而且既然是官员为什么还在乎那么点东西呢?人啊。再次感叹走人。再补充一下,不要怕花钱,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算一审败诉的话也要上诉,就不信他真有通天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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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3-20
按照我国的继承法来说,不管是儿子还是女人,在继承父母遗产上是平等的,即女儿和儿子三人一人一半。而且在本案中,由于儿子常年没有照顾老人,在法律上规定,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少分或不分。而女儿则全心全意照顾老人,按法律规定,应当多分。所以完全可以起诉,而且绝对胜诉。除非,老人生前有遗嘱说要留给儿子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3-20
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女儿也有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综上所述,本案中,女儿才更有资格得到遗产,两个儿子有能力却不去扶养老人,符合了继承法十三条不分或少分的情况。
对于女儿可以得到多少,可以看他们之间的协商,或者起诉之后看法院的判决。
第3个回答  2008-03-20
按照继承法,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应该是分成三分,一般应当是均等的.但在本案例中,女儿为照顾老人付出较大心血,在分配遗产上,可以考虑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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