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父母给的首付,婚后共同还完贷款后,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份额是各占50%,如果离婚怎么分配?父母给的首付是不是也参与分配?(记得好像加名的时候还交了契税)
房子是新婚姻法之前买的,还完贷款加名字也是在新婚姻法之前。加名的时候好像是给了契税的
现在房产证上就你和你老公?共同共有?那这房子你作为产权人有一半份额。但不知你老公有没有留一手撒的,比如写了借条给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