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半年未满一年,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被解雇了,可以要求赔偿吗

他的理由的公司不景气,我工作的职位是人事兼前台,他说要将该职位与市场跟单合并,由跟单文员来接手,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做好交接。我们有签订合同,但是合同上面的期限是从2012年6月份开始的,签订了一年,但实际上我是从2月份开始工作的。因为是小厂,我们办公室人员都是没有厂牌,发工资也没有工资条,且未给我买任何保险

根据你的描述,公司提前解除合同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既然你工作未满一年公司就应该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同时由于他们主动辞退你,还应该增加一个月的赔偿金,同时你还有权利要求公司为你补缴社保,如果公司不履行,你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而且你一定会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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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7
找到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到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超过半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17
提供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5
  一、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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