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鹿泉,08年3月18日当地一家机械加工公司入职,口头协定试用期三个月,自08年3月入职以后到12年7月中旬离职,公司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我离职的时候,公司拖欠我5.6.7这三个月工资没有发,找过很多次,但是公司老板就是一句话“不发”,而且公司始终没有上任何保险。我该向公司申请哪些赔偿呢?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该怎么写?
赔偿11个月的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最进的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