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依然处于中心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相比之下,突发危机中,社会的协同在制度弹性、参与活力、动员广度和运作空间上显示出极大的优势,这种“多中心”的危机治理结构意义重大。
各类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可以在瞬间集结起来,奔赴抗灾抢险第一线。河北三鹿奶粉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我们在谴责不法商人利欲熏心的同时,充分感受到了此次事件中政府的危机处理能力。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几天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在第一时间作出了明智的反应国家政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一是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成立由卫生部牵头、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和地方参加的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二是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对患病婴幼儿实行免费救治;三是全面开展奶粉市场治理整顿;四是尽快查明婴幼儿奶粉污染原因,组织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婴幼儿奶粉生产和奶牛养殖、原料奶收购、乳品加工等各环节开展检查;五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严肃处理违法犯罪分子和相关责任人;六是有关地方和部门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和质量监管机制,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在公共危机面前,无需过多的感性叙事与人性拷问,也拒绝泛滥的怨天尤人和指桑骂槐,这样的群情激奋与舆情飞扬于事无补。应认真反思我国公共危机应对的观念和流程,构建以生命为上、以人为本的公共危机管理系统工程和长效机制,是我国公共危机应对和管理之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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