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导致对方轻伤,我犯什么罪担当什么责任

我和朋友去我以前上班的酒吧玩,正好碰见我一个朋友乔宽,还有他的三个朋友,其中一人叫马颖,我们几个就互相喝了几口酒然后我就走了,过了一会马颖他们和酒吧上班人员李明吵架呢,然后我看见了去劝架,当时我喝酒了推了他一把问你想干什么啊,然后李明就打了我,打起来以后马颖拿匕首捅了他,我和乔宽也打了李明,然后派出所来了,马颖乔宽等人都跑了,我没跑而且我也报了警,我住院了,经过私下鉴定为轻微伤。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李明和酒吧服务员等人在派出所录口供说我和他们是一伙的,而且李明说以前和我有过矛盾,乔宽是刚出狱人员,酒吧人也很多人认识他,乔宽找酒吧人说好了,在派出所等地方就说乔宽没参与,酒吧老板就没说,如果公了,我应该判什么罪,我现在就是害怕如果公了的话我会把马颖和乔宽等人说出来,到时候马颖和乔宽为了减免罪责在说是我指示他们干的,那么我该怎么办?我当时录口供的时候说我不认识马颖,我也真的不认识,派出所也没有提乔宽的名字,我口供说我去拉架然后被李明打晕了。现在马颖可能跑了,请问大家我这是犯的什么罪,是故意伤害还是寻衅滋事,我应该算是主犯还是从犯,判缓刑的可能有多大,求求你们了,
如果被判刑会一般会判几年啊,对方是轻伤马颖拿刀捅的

  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及民事责任。
  一、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
  基本赔偿项目包括: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1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但是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没有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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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6
根据你讲的情况,你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讲假话是很危险和愚蠢的事,对你很不利,建议你如实给警方讲清楚事情经过。按照你的描述,你在本案中系从犯,不是主要造成李明轻伤的人,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的话,你的刑罚不会太重,但是讲假话就不一定了。
第2个回答  2012-10-20
这种事情可大可小,不是你动的刀子,不会负主要直接责任,认罪态度好一些,赔偿的好一些,问题不会太大!刑期最多是三年以下这个档次!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1.你和被害人李明是认识的,所以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可能性大。
2.拿匕首捅人的不是你,所以在该罪中你起辅助作用,因此被认定为从犯的可能性大。
3.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话,轻伤的刑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双方对于赔偿问题达成了和解,都会判处缓刑。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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