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13年1月4号领的证,但是还没有办酒席,准备2014年办。领证之前有定亲,所以过完年我们就一起出去上班了。后来两个人在一起就是经常吵架,之后为了举办酒席的彩礼,我们大吵了好几次,最后我就收拾东西回家了。好长一段时间他和他家里人都没有任何表示。最近这几天,他爸妈来我家,说我不同意结婚了,让我赔偿他家定亲所花的钱。(说总共花了九万,当时买金子只花了一万,见面礼八千八,其他的我真的不知道了,而且我还有中间人做证人)。我们领过证了,而且还居住在一起了,我提出离婚,(1)这些定亲的彩礼我是不是要全部归还?(2)他家说,谁提出就要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这种说法对吗?(3)这种我是不是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4)
我起诉离婚的话我们这事会怎么解决啊?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