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下,我是07年考上公务员的,03至06年都是在私企上班,缴纳了社保。档案放在人才市场,也办理了转正定级。但考上后,单位居然说以前的工龄不算,保险也退不出来。请问下要怎样才能计算工龄,把社保里个人缴纳的部分退出来呢??谢谢!
1、公务员的工龄是从任命为公务员之日所属月份到退休或死亡之日所属月份的年数(不满1年时,每个月按1/12计算)。
2、退休的公务员、军人、私立学校教职员(不适用公务员年金法,军人年金法,私立学校教员年金法者除外。)重新任命为公务员时,按照本人意愿,根据以前的年金法计算的工龄或服役时间可以与第1项的工龄合并计算。
3、任用为公务员以前的符合兵役法的现役军人或不是志愿而任用的下士官的服役时间可以计入第1项的工龄。
工龄的合并计算:
1、要求合并计算工龄者,需把工龄合并计算申请书通过所属机关首长递交公务员年金管理机构
2、被批准进行工龄合并计算的公务员,需把当时领取的退休待遇(根据公务员年金法、私立学校教员年金法、军人年金法的有关规定受减发或取消待遇等限制,按照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领取的待遇办理)或保险储金加上总统令所规定的利率退还给公务员年金管理机构。
3、根据第2项规定,需返还的退职待遇,可以分期付款。这时应加算总统令所规定的利率。
4、一次性返还原领取的退休待遇的,返还金需在接到合并计算通知书30日以内付清。分期付款的,需要从接到合并计算通知书的下个月开始,在领取月薪时交付给保险储金征收机构。
扩展资料
公务员工资计算如下: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整。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龄
参考自理啊来源:百度百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