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劳工问题,急!我是2006年11月16日进入一家公司上到今天2011年8月1日。我的合同将于2011年8月31日终止。今天2011年8月1日公司发通知给我,要和我终止合同,并让我在通知单上签过名!公司部门经理口头承诺,在办理离职手续那天补偿四个月的平均工资,我想请问:1,公司是否像部门经理口头说的那样补偿我平均工资,如果不是怎么办?那么平均工资是按(应发工资,的平均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的平均工资?)2,请问我2006年11月16日进入公司至2011年8月31日,补我四个月的平均工资合理吗?3,平均工资包括其中的福利吗?比如出勤奖,高温费,加班费等等!请一一说明,比较好理解!非常感谢!
问题一,如果到8月31日离职那天,一般是要上交工衣,厂牌,及其它工作上的物品,然后才结帐,一般发工资是每月的15号,我们一般是离职人员,和终止合同人员都是26号以后,电话通知到公司结账,那我我想请问:如果结帐时并不是像我的部门经理那样说的按平均工资发放的,我肯定是不同意的,那么我的所有厂牌都在31号那天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上交了,我该怎样保留证据,能说明我依然在这家公司存在着劳工关系呢?又如何上诉,或举报呢?谢谢!
我这里是广东珠海市
事情是没有到这一步,但我总有个准备,谢谢你的提醒!我们的工资表是不经过签字的,直接发放,如果劳动局有备案,那么我8月31日交工作物品,要到9月26号才结帐,那合同也是8月31日到期,那么这个时候,还有用吗?虽然还没到那一步,但提前有个准备和提防,以不变应万变,公司想灭证可是很容易的哦!请在回答,谢谢!
追答有用,不用担心,估计公司还是正规的吧,你只要把自己知道的劳动法的规定告诉他,他应该还是认可的。
这个诉讼时效我记不清到底是2年还是3年了,但是从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所以肯定在时效内。不用太担心。
那么领失业保险是8月31日离职之后的15天内,还是结账的9月26号的15天内啊?谢谢!
追答如果法律规定是15天的话,那应该是8月31日离职失业后的15天内,因为你是从8月31日起开始失业的。
追问好的谢谢解答!我的悬赏分不多了,我采纳你的答案!
追答此处附上《失业保险领取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事情是没有到这一步,但我总有个准备,谢谢你的提醒!我们的工资表是不经过签字的,直接发放,如果劳动局有备案,那么我8月31日交工作物品,要到9月26号才结帐,那合同也是8月31日到期,那么这个时候,还有用吗?虽然还没到那一步,但提前有个准备和提防,以不变应万变,公司想灭证可是很容易的哦!请在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