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很关心关于可流通证券的会计处理变更。变更会计处理后,所有的可流通证券在资产负债表上均按市价反映,价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总经理认同,在资产负债表上以市价反映可流通证券,更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信息,但不明白为何价格的变动要计入当期损益。该公司的财务总监也对此项变更有异议,他提出如下备选方案: (1)由于市价变动产生的损益若已经实现,则计入当期损益。尚未实现的损益,则设账户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权益方。 (2)由于市价变动产生的已实现或未实现损益直接借记或贷记股东权益。 (3)根据过去几年(比如说10年)的经验,计算出由于市价变动,可流通证券上的年平均收益(损失)率,来确定当期可流通证券上的损益。 这些方案对总经理来说似乎更合理。 问题: 对于所有的可流通证券均采用市价或公允价值是否更能达到会计真实反映的目的?这在实务中可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