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如果你不能举证你账户里的钱是从他人出借(贷)获得(例如父母,朋友),那么你这笔首付款就算从你账户流出,无论是流向你先生账户还是直接划出给售房方,都算这首付是你们的婚后共同收入的支出,简称:共同财产
你先生支付的月供,那么他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是他在支付这个房子的还贷。那么,如果你们想离婚,通过举证,这个房子不会成为你的单方财产的,与你房产证上是否有先生的名字无关。(除非你先生放弃自己的权利)
追问首付款也是从他账户转账给我的,只是从我的账户划出给售房方,意思就是以后不管怎么样,这个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