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给孩子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离婚前,母亲将大部分金钱(结婚后父亲给母亲的)转到女儿(已成年,未婚)的银行户口里。若离婚,这笔已划入女儿银行户口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分割吗?

要看具体情况,原则上存在“家事代理权”这一概念,即正常的家庭日常支出费用,不必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就可以有权使用。如款项较大,则须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擅自处分,是无效的行为,应该将有关财产返还。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16

父母离婚的并不影响孩子名下的财产归属,该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孩子所有,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而不是离婚的父母。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07-07-06
在父亲知情的情况下,给孩子的钱是孩子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不能分割。

若父亲不知情,且能证明母亲有为离婚而转移财产的意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分割。
第3个回答  2007-07-06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母亲这属于转移财产行为,是无效的。
第4个回答  2007-07-06
不予分割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