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了,人没在车里,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修了,但车辆贬值费和误工费对方司机不给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是车辆被撞没有人身损害,则对误工费不支持。侵害他人财产损失是可以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但是各地对车辆贬损费的认识是不一样的,还有如何评估车辆贬损费,都是有不同意见的。双方可以协商赔偿费用,如果无法协商,可申请法院裁决。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相应的费用,比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如果造成残疾了,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如果没有就医治疗,则是抢救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因此,误工损失一般是针对的在交通事故中产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如果仅仅是车辆被撞,没有人身损害,则对误工费不支持。至于车辆贬损费的问题,一般来说,按照法律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是可以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但是各地对车辆贬损费的认识是不一样的,还有如何评估车辆贬损费,都是有不同意见的,一旦无法达成共识,是不好明确认定或者认定的程序也会很复杂。因此有些地方建于各种原因,对主张贬损费的不一定会支持。因此,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如果无法协商,可以申请法院裁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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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在双方交通事故中造成车辆损失,没有人员受伤时,保险公司只负责把车辆维修好,不赔偿贬值费,另如有人员受伤时,才可以赔偿误费用。

    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 、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 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第2个回答  2011-08-16
现在你只能认倒霉,这种情况应该拿着交裁,维修发票不给他,让他给完你误工费才能把那两样给他。至于车辆贬值费,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所以这笔钱是没有的,不过在道理上是应该给你的。但是他要是坚决不给车辆贬值费,也是不犯法的。追问

交裁(交警裁定单?),维修发票不给他,对他能起到什么制约作用呢?

追答

第一:保险公司立案了,你不给他们交裁维修发票他们没法结案。他们着急。
第二:开了交裁保险公司不销案,他的车牌号永远挂个案子,除非他这车今年就不开了,只要是还想以后开就肯定着急,挂个案子保费高好多,一两年超出的钱还不如给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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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8-16
车辆贬值费和误工费?听着感觉是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外的,对方保险公司只受理保险定损的金额,超过部分只能协商,对方不同意你也没办法
第4个回答  2011-08-20
我是上海的车辆鉴定评估。你的车子要做个贬值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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