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8-12
【工伤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
第2个回答 2011-08-12
先做工伤认定 然后有人安排你去做伤残鉴定的 赔偿的话 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11-08-12
我们单位是这样处理的:如果你还在出工伤时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委托单位人事部门到劳动保障局办理,需要的资料他们应该知道,比如委托书,工伤认定表,工伤事故报告,诊断书,用药清单,住院病案,入院病历,出院记录,工作认定结论审批表,发票,诊断报告,单位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合同,还要两名证人的证明资料等等,大概就是这些吧,可能各个地方要求不一样!
第4个回答 2011-08-20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你需要首先认定是工伤,然后是是身体情况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可以通过单位申请,如果单位不予办理,可以自行申请;到社保中心咨询,也可以找我协助。
纵横法律网 张华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