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拖欠社保,也不停保,社保局那边做不了减员,新公司无法缴纳。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3-03
《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关于用人单位不缴社保费,该如何处置等作出具体规定。
新《社保法》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作出更多的强制措施。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但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处以罚款,而且将被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用人单位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可以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保证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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