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从原公司离职,该公司较不正规,拒签劳动合同,办理了社保也未告知我本人,管理较为混乱。2011年4月份,新公司想为我缴纳社保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原公司已帮我办理的社保,未减员,无法缴纳。
联系原公司后,原公司回复,2011年已停交,现在公司要结束营业,不能办理减员,也要税务局出证明之后,公司注销掉,社保才会自动减员,需要无限期等待税务局的回复。
现在我个人无法缴纳社保,新公司也不能帮我交,且停交的这期间的费用,应该如何处理?
希望大家帮帮我。谢谢。
非常感谢,
对方态度恶劣,不接电话,也不处理,叫我们无限期等待。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直接去找劳动局可以单方面处理吗?
该公司在我们离职的时候并没有正式解除劳动合约,而是直接扣押工资赶人走。
所以我们并没有离职手续在手。
打电话没有用的,政府的那些办事工作人员都希望劳动者不要给他们找麻烦就好。对那些“执法的工作人员”不要指望他们主动为你服务有多好。你最好到他们上班时,当面去找他们,为防止那些鬼同用人单位串通一起来对付你,你最好采用录音,做好保存,对将来举报投诉他们的工作态度不作为是有利的证据。去的时候你要有所准备,注意该如何同他们沟通最有利。这事情都得靠自己,你只有相信自己,才有可能有所转机。我以前处理这事时,自己不知道该如何去要社保,也碰了很多壁。认准走好维权第一站(第一站就是你所在地的当地政府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劳动监察科),如果有不是他们受理范围的,他们自然会告诉你哪些是他们受理的,对于他们不受理的,你下一步再找劳动仲裁。总之,这事总会有人管的。希望你一定要挺住、走稳。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谢谢你,请问停交了,我的社保是不是就失效了,要是新单位继续帮我交的话,前几个月停交的费用是要怎么处理呢?是不是要个人补交,还是直接续交就OK?
追答停缴不会失效,会累积年限的。中间断缴的不用管,直接续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