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自行研制开发一项技术,经申请获得专利权。有关资料如下:
(1)2006年5月1日以银行存款支付研究费用9 000元;
(2)2006年12月1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律师费5 800元,注册费200元;
(3)企业按规定在5年内平均分摊,并于每月末摊销;
(4)2007年7月1日,企业为保持此专利权的先进性,进行后续研究,发生研究费用3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5)2007年12月1日,企业以18 000元将此专利出售给A公司,款项已存银行;出售该专利权按5%计算营业税。
要求:
(1)计算该专利权的入账价值,并编制研制过程与注册业务的相关付款业务分录。
(2)计算每月末的摊销额,并编制摊销分录。
(3)编制企业为保持专利权的先进性支付研制费的分录。
(4)计算该专利权的出售损益,并编制相应分录。